兒童權利公約問題清單之平行回覆
Formal Replies from N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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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問題清單之平行回覆
The List of Questions Drawn Up by the CRC National Report Review Committee - Formal Replies from NGO (GNACF) 總編輯:鄭偉銘
共同編輯:周明湧、陳靖德 譯者:李筱雯 日期:2022.09.27 語言:繁體中文/英文 出版單位:社團法人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 內容簡介:
本回覆的起源,來自於當國際委員們看完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,民間報告,與兒少報告後,對於不明確的部分會提問請國家回覆,也被稱作「問題清單」。因此守護者參考2022年7月的問題清單、9月的政府版回覆,選擇政府回應不清楚部份,共準備7點次進行進一步的補充,從兒童人權、兒少參與、兒少被照顧與保護、兒少機構評鑑等議題...
備註:本次守護者於獨立民間報告中提及的19點次主張,其中8點次獲委員於問題清單內再次詢問,追問比率達42.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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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
- 回應1.6 國家人權委員會促進侵犯兒權之限制
The restrictions of the 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(NHRC) in overall promotion of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- 回應3.5 兒少代表於遴選與參與機制不友善、政策影響力有限
The rules regarding the selection and participation of children representatives are not child-friendly - 回應5.1 虐待及疏忽缺乏研究及問題分析、實務社工的服務量能不足
The abuse and neglect lack of research and problem analysis, and insufficient service capacity of practical social workers - 回應5.4 組織保護機制與缺乏吹哨者條款將造成性侵害事件增加
Impact on organizational reputation and no protection for whistleblowers would increase of cases of sexual abuse of children - 回應6.3 安置選項執行限制及機構化的團體家庭
The restrictions of placement options assessment, and institutionalized group homes - 回應6.5 公營與公辦民營兒少安置機構評鑑甲等以上比率高、地方政府協助私立機構輔導成效與責任不對等
100% of the public and privately managed public facilities have been graded as A+/A. - 回應9.9 「 加害人在家、被害人關起來(被安置)」的奇特現象
A bizarre outcome of the perpetrator staying at home and the victim being locked up (place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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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(The Guardian -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hildren and Family, GNACF)持續關心兒童權利公約在台灣的進程,在閱讀國際審查委員2022年7月的問題清單(提問想要進一步了解現行兒童人權的現況)、9月的政府版回覆後,發現政府在回應委員提出的兒童權利問題時,經常是答非所問,或是美化現行的機制,與實際狀況相距甚遠,略舉例本會回應的三個點次觀察如下:(其他政府回應請詳見兒童權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問題清單政府回應)
問題清單1.6:想了解如何促進兒童人權監察的運作與機制(關鍵字:兒權監察)
- 政府回應摘要:請找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報告了解。
- 守護者觀點摘要:國家人權委員會為政府執行人權監察的重要機關,但包含預算、人事、人權立法,都還在行政和立法院的範疇,如何促進兒童人權應是政府必須回應的部份。此外,國際審查委員也看過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的報告,卻覺得必需在問題清單列出此問題,可知想更進一步了解,可惜政府的回應實答非所問。
- 政府回應摘要:地方有多元弱勢兒少參與、兒少關注議題廣泛;中央有設置兒少代表團、參與跨部會會議,參加課綱審議等...
- 守護者觀點摘要:政府將兒少參與機制陳述的很美好,但守護者在地方遴選兒少代表的辦法中,卻發現有以下幾個狀況,包含地方兒少代表年齡資格有下限(違反兒童權利公約)、弱勢參與多元性並未獲得保障(多數縣市無保留名額或弱勢加分)、遴選委員會缺乏兒少參與、會議參與未考量兒少可參與時間、兒少代表被視為實習生與志工,或有縣市的特殊限制等。整體而言,兒少參與機制並不友善,且不如政府回應的這麼美好。
- 政府回應摘要:2018年的機構評鑑甲等以上比例(分母為總數),私立機構48.5%,其次公立和公設民營各佔8.3%...
- 守護者觀點摘要:本題政府回應答非所問,委員問的是各類型機構評鑑甲等以上的比例(分母為各類型機構數),並想了解評鑑成績是否會有組織類型的差異。如2018年私立機構獲甲等以上比例僅佔58%,但公立和公設民營機構獲甲等以上比例為100%,有明顯組織類型差異;再將五次評鑑作為時間序列資料觀察,會發現近年來漸趨嚴格的法令規範、評鑑機制或重大事件,讓私立機構獲得甲等以上比例逐年降低,但公部門或公辦民營機構卻未有類似影響。
面對審查委員的提問與政府回應,守護者身為民間NGO的責任,則是再次針對問題清單回答實際上的狀況,幫助委員們更能理解孩子的困境,還有制度本身的問題與限制。在下一個階段,守護者們將參與2022年11月14日的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,屆時會把握三分鐘的報告時間,闡述守護者觀察到的兒少困境,也冀望藉由NGO報告與平行回覆的拋出,讓委員能關注到這群孩子們,並撰寫在對政府的結論性意見書裡,讓政府在未來的五年間必需列管、追蹤,而五年後必需再次進行兒童人權報告。
【全文閱覽】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-問題清單平行回覆(中文版;英文版)
備註:
進度報告:
本報告2022年3月29日提交獨立報告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兒少福利組-國際審查籌備小組秘書處。經CRC國際審查委員閱覽國家報告、NGO報告與兒少報告後,於2022/7/26回覆問題清單,針對報告內容提出疑問並要求進一步的解釋。本會於2022年9月27日完成平行回覆提交,於11月14日參與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。(追加進度)在2023年3月31回應國家結論性意見書行動調查共25點,並於6月1日和5日參加後續諮詢會議。
本報告2022年3月29日提交獨立報告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兒少福利組-國際審查籌備小組秘書處。經CRC國際審查委員閱覽國家報告、NGO報告與兒少報告後,於2022/7/26回覆問題清單,針對報告內容提出疑問並要求進一步的解釋。本會於2022年9月27日完成平行回覆提交,於11月14日參與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。(追加進度)在2023年3月31回應國家結論性意見書行動調查共25點,並於6月1日和5日參加後續諮詢會議。
編輯簡介
鄭偉銘 Wei-Ming Cheng
馬克先生,一個念社福,當公關,做社工,玩微電影,辦過比賽,還進修博士班的怪咖。一個抱持著理想的現實主義者,懂些公益,學些行銷,就以為能夠改變世界。喜愛胡思亂想、寫文字、攝影,並且愛聽故事,也愛說故事。
希望讓孩子「不但活著,也能有未來」
周明湧 Ming-Yung Chou
念過歷史與神學,沒當神父,卻帶溫暖給街頭與育幼院的孩子們;非相關科系出身,卻比誰都來得在乎孩子。一個堅持著理想而苦哈哈,卻不忘樂觀面對未來的夢想家。
如果專業代表只能做份內的工作,卻不能替孩子未來多著想,那我們情願不務正業!
陳靖德 Jing-De Chen
當過軍人、學過開船、做過仲介,卻因誤入育幼院,放不下孩子的笑容而走上社福的不歸路。一個為孩子騎車環島卻遭遇兩個颱風襲來的悲劇英雄,但為孩子也永不放棄。
只要孩子需要,我們都在!
延伸閱讀1:為了孩子,所以我們不務正業,勇闖監察院/鄭偉銘、周明湧
延伸閱讀2:不務正業開創心視界.無國籍兒童倡議之旅/陳靖德、鄭偉銘
